目標:
- 以全校參與的模式,制定一套有系統的政策和措施,有效地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。
- 及早識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,了解他們的學習需要,並為他們提供適切的服務。
成員:
由學生支援統籌主任擔任召集人,成員包括校長、教務主任、課程主任、訓育及輔導主任、課外活動主任、學生輔導人員、加強輔導計劃教師、有關教師、班主任及/或家長等。
職能:
- 調動和協調人力及資源,訂立支援學生的目標及方法,推動支援工作。
- 甄別需要支援的學生,制訂學生名單及支援記錄表,以便有系統和有計劃地提供合適的支援。
- 定期檢討對學生所提供服務的成效,按需要作出修訂。
- 當學生轉校時,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的資料傳遞到有關學校,以便跟進。
- 推動教職員的培訓。
- 促進家庭與學校間的夥伴關係。
- 安排能力較高的學生接受資優培訓。
- 安排能力稍遜的學生入讀輔導班或加強教學輔導班,支援他們在學習上的需要。
- 搜集及編印有關文件,供老師參閱;安排教師出席有關之工作坊/簡介會/研討會,加深教師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認識,掌握有效的教學方法。
支援服務:
本校遵照教育局頒佈於普通學校的三層支援模式提供支援服務,照顧學生的多樣性: